加入收藏 | 联系我们
北京律师网

专业领域

羁押时间超过判处刑罚时间的如何处理?

发布时间:2023-10-13 人气:

 

羁押时间超过判处刑罚时间的如何处理?

问题:羁押时间超过判处刑罚时间的如何处理? 
咨询内容:张某犯某罪,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缓刑一年。之前,已被羁押六个月零一天。判决生效后,张某向检察院申诉,要求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撤销缓刑,并要求一天的国家赔偿。张某的申诉要求是否合法合理,检察院应当如何处理?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咨询人:网友
北京律师团队认为1.张某请求检察机关撤销缓刑于法无据。从张某提出的诉请来看,其要求撤销缓刑的本意是其已被实际羁押六个月零一天,要求对其撤销缓刑,改判有期徒刑六个月,其被实际羁押的时间可折抵,且其不再受一年缓刑考验期的限制。本案中,人民法院对张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是否适用缓刑,是人民法院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予以决定。就本案而言,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,犯罪情节较轻,没有再犯罪危险,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,人民法院对其适用缓刑符合法律规定,于法有据。张某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没有违反刑法第75条之规定,则不具有撤销缓刑的情形,张某向检察机关申诉撤销缓刑不符合检察机关监督的条件。  2.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。我国对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实行“无罪羁押赔偿原则”,国家只赔偿无罪被羁押的情形,不赔偿有罪被羁押的公民。国家赔偿法第17条对国家赔偿的范围作出了明确规定,本案中,法院已对张某作出有罪生效判决,张某的赔偿请求不属于国家赔偿范围,对其诉请人民检察院应不予支持。综上,申诉人张某的两项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,人民检察院不应支持其诉请,可按规定审查结案并对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。如果羁押时长明显超过所判处的刑罚,且严重不合理的,可以依法进行申诉并请求国家赔偿。

(来源于网络,仅供参考)

关键词:好的北京刑辩律师   好的北京律师   好的北京刑事辩护律师

北京律师团队:解建泳 主任律师   北京精英律师团队   律师风采    联系我们

本站其他精彩文章推荐:

经济活动中诈骗罪的辩护需要考虑的因素

毒品犯罪的辩护要点

涉嫌洗钱罪被抓怎么办?

酒驾醉驾一定会被判刑吗?

实务案例:被告人认罪认罚,法院却采纳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

警惕!出售、贩卖公民身份证信息可能涉嫌犯罪

民事共同诉讼案件中如何正确认定虚假诉讼罪?

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中“卡农”的可罚性界定 

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合同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定性

公司实际控制人个人决定行贿构成何罪?